4月12日下午,茂名市地方志办在办会议室召开《茂名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主任朱雄文主持会议,修志专家、市司法局及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朱雄文强调,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制定《茂名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既是对上位法的补充和细化,又体现地方特色,有利于指导茂名更好地开展地方志工作,具有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接下来,《茂名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本次会议讨论的内容,进一步细化有关条款,在解决本市地方志工作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办法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