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地方志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依法治志,坚持修志为用,履行“存史、资政、育人”使命;大力加强能力建设,以需求为导向,推进地方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手抓修志编鉴,推动志鉴扩面提质,一手抓地方文化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构建地方志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数字方志体系建设;深入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讲好地方故事,打造良好地方形象,推动地方志事业向主动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转型。全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实施能力提升年活动。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地方志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地方志“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切实提高政治理论和思想水平,引领地方志事业全面转型升级方向。二要继续推进地方志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能力提升年活动。认真总结“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工作实践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流程、规范程序、按制度和规矩办事,积极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化,努力形成制度成果。研究新时代地方志能力建设课题,探讨解决影响、制约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难点和关键问题,大力推动全省地方志机构能力提升。三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要加强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等高校的合作与共建。完善省地方志专家库增补机制,发挥省情专家作用。四要继续实施新一轮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加强能力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五要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互联网+地方志”行动,发展和丰富网络方志文化内容。加大与报社、广播、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合作力度,积极完善和拓展方志文化国内外传播网络。当前尤其要重视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推介地方志工作,树立良好形象,争取理解支持。
二、全力组织实施《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加快《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立法进程。《条例》出台后,尽快启动组织实施、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同时争取省政府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文件,指导推动全省地方志工作。各市也要加快启动地方志立法调研,推动本地区地方志法规出台,制订配套政策。
三、争取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尽快推出一批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认真组织实施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加快《全粤村情》出版和资料入库,尽快整合推出普查数据,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基础地情资源支撑。要发挥普查工作和普查成果的龙头带动作用,以地方志工作机构为主体,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社会力量,研究确定乡村主题主线,开展自然村落普查重点课题研究。省要尽快推出“广东名村系列丛书”“广东乡村集萃系列丛书”。各地要按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定重点开发方向和项目,与省里同步推出一批成果。做好普查情况总结,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普查情况,推介《广东省精准扶贫村情集成》,争取支持。
四、扎实推动志书编纂。要结合我省实际,稳步推进志书编纂。要推动地方志向基层、向机关事业单位延伸,编纂一批有特色的部门志、专业志、专题志,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中心镇、特色镇村志书。推进《广东抗日战争志》《惠能志》《罗浮山志》《丹霞山志》《冼夫人志》等一批有特色的专题志、专业志编纂。要依法依规做好年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验收和保管工作,积极为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启动第三轮修志试点。组织实施中国名镇志、名村志、名山志、名水志、名人志等工程。稳步推进地方史编修。
五、推进年鉴扩面提质。做好《广东年鉴》、各市县区年鉴的编辑出版,确保全省县级以上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狠抓年鉴编纂扩面提质,积极推动部门年鉴、专业年鉴、镇鉴、村鉴编纂。出台《广东省年鉴质量评价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年鉴质量评价活动,促进年鉴编纂质量提升。
六、大胆探索创新地方文化、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创新方志文化传播表现形式,组织开发《草榴社区印记》微视频、历代方志研究丛书课题、社科课题以及自然村落普查成果开发利用。改革创新地情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申报办法。推进省情网改造升级,加快数据库、图像库、微信公众号建设以及开展地情网站普查,构建全省数字方志体系。积极与省内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学术交流及共建共享。举办全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改革地方志学会运行机制,吸纳各方人才参与学会工作,推进地方文化、地情研究。
七、大力推进方志馆建设。加强数字方志馆和实体方志馆建设,推进方志馆资源共建共享。在做好省情馆试运行的基础上,争取广东省方志馆、省情馆、数字方志馆尽快正式对外开放。要发挥省方志馆、广州市方志馆、深圳方志馆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掀起方志馆建设的热潮。已建成主体工程的地方,要开展调查研究,加快布展,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已经规划立项的地方,要加强协调,争取尽快开建;尚未立项的地方,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八、加大力度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要深入挖掘和组织地方文化、地情研究专家和有志于地方志事业的高端人才,加入地方志专家库队伍,把专家库打造成高端智库。各地要提高地方志机构的凝聚能力,眼光向外,坚持唯才是用,想方设法把一批专家和人才团结起来,壮大地方志工作力量。同时,要注重发挥学校和师生的作用,加强产学研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做好地方志工作。
九、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完善领导联系指导地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督促,形成一级督导一级,一级带动一级,上下支持配合的工作格局。《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出台后,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检查,重点检查“一纳入、八到位”的落实情况,将检查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