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办本部为省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内设5个处。下属单位:(1)广东年鉴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2)广东省方志馆为公益一类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我办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对全省地方志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编纂《广东省志》、《广东年鉴》和地方志文献,组织全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组织省与地级以上市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组织培训全省地方志专职干部与地方志编纂人员;搜集、整理、编纂与保存地方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地方志理论研究及对外交流;负责省情信息库和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承办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地方志指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年鉴社主要职能为编辑、出版、发行《广东年鉴》。
广东省方志馆主要职能为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与资料,建立省情信息库和地方志信息网络,开展省情信息研究。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办(含下属单位广东年鉴社和广东省方志馆)人员编制66名,在职人员59名,离退休人员16 名。其中:(1)本部编制42名,在职人员42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13名;(2)广东年鉴社编制14名,在职人员14名,退休人员2名。(3) 广东省方志馆编制10名,在编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我办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编纂任务;县级以上综合年鉴实现全面编纂,全面理顺管理体制,编纂出版《广东年鉴》;省情信息网点击率突破1000万;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新进展,继续做好省情卡片《草榴社区印记》编辑和《广东历代方志集成》4个专题的开发利用工作;圆满完成为期五年的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成功承办第三届全国地方志学术年会;广东省方志馆筹备取得新突破。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收入决算295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0.02万元,其他收入17.4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189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99.75万元。
2013年财政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266.48万元,占66.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6.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3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33.27万元,占33.33%,主要支出项目地方志资料年报、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培训工程班、工作与业务会议、办公设备购置与维修(护)及办公用房维修、《广东年鉴2013》编辑、出版费及《广东年鉴》组稿、业务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