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中山大学谢有顺委员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文化先行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办会办意见如下:
一、以修志编鉴写史为抓手,收集整理利用乡村历史文化资料,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一)以志鉴为载体系统记述乡村发展情况,夯实村落文化建设根基。乡村历史文化是志鉴史记载的重要内容。第一、二轮省志均有对乡村经济状况、基础设施、文教事业、人民生活、风俗习惯等内容的记述。《广东年鉴》多年来均设有“村镇建设”“农业”等栏目,以及记录乡村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的内容。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全省镇村志编修,将部分志书纳入全省第三轮修志试点,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镇村志参与全国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截至2021年12月,全省累计申报名镇志33部,已出版6部;累计申报名村志24部,已出版7部。我省名镇志申报居全国第三、名村志申报数量居全国第一。其中,2021年广州《光塔街道志》、梅州《茶阳镇志》入选第六批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全国15部)。志鉴史编修合理引导了基层的文化自觉,激发了当地文化建设热情,树立了村落文化自信,一些知名学者和当地乡贤纷纷加入编修工作,壮大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全省编纂出版镇村志176部,夯实了乡村文化建设根基。
(二)开展村落普查,抢救性收集利用乡村历史人文信息。2015年起,由省地方志办牵头,开展了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对全省13万多个自然村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地毯式抢救性调查。普查内容涵盖村落基本状况和历史人文等42个大项200多个分项,注重挖掘村落由来、姓氏源流、家规家训、楹联碑刻、人物故事、风俗习惯、美食特产等承载村落历史文脉和道德风范并能反映村落文化传承的内容,收集数亿文字、数十万张图片和一批音像、实物资料,抢救性收集整理正在消失的村落文化,为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民俗学等众多领域的研究提供丰富素材。在普查基础上,组织编纂《全粤村情》(总368册)正在出版,为全省每个自然村建立档案,保存村落文化记忆;建设全粤村情数据平台,分模块数字化展示村落历史人文信息;编辑出版结构化丛书12种,包括红色文化村、历史文化村、特色建筑、乡村美食、乡村非遗、传统体育、特色技艺等,分系列集中展示村情特色;自2017年起,省地方志办牵头,联合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连续5年开展多彩乡村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乡村,进一步深入挖掘全省村落人文特色,开展爱国爱乡地情教育。
(三)多种方式宣传推介村情,提振乡村文化自信底气。我办媒体平台草榴社区 、方志广东微信公众号动态发布有关乡村历史文化推文、图片、微视频。《当代广东》《广东史志》以及方志理研讨活动中有乡村相关问题研讨,并登载宣传乡村历史文化、建设情况的文章,不断塑造乡村文化形象。我们利用全省各级方志馆和方志驿站、村情(史)馆收藏保护、展览展示反映乡村历史文化、发展变化的重要文献、实物,讲述村落故事,提升乡村文化自信底气。
(四)以村情信息为基础开展资政服务,谋划村落文化发展未来。我们利用收集记录的村情信息,发动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展资政辅治服务,并通过多彩乡村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撰写资政报告,为村落未来发展建言献策。近两年,先后收集资政报告1000多篇,内容涉及农耕文明传承、文化遗产保护、农村产业发展、电商销售模式、旅游资源开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乡村风貌提升等,提出2000多条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其中我办组织撰写的《关于挖掘利用广东乡村根脉文化资源 助力海外统战工作的报告》和《关于重视地方志文化、宣传、统战“抓手”作用 服务人文湾区建设的报告》,均获李希书记、孙志洋副省长批示。部分地市资政报告中的意见建议,经当地党委政府采纳,已经转化为惠及乡村人民的施政策略。
二、继续挖掘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做好记录、服务、推广、传播等工作,讲好广东乡村故事
(一)继续以志鉴史为载体系统记录乡村文化。充分利用地方志书、综合年鉴、专业年鉴、地方史对乡村历史文化资料进行全面、客观、系统搜集、整理、记录。同时,开展乡村特色地情书籍编修,在第三轮修志规划中重视对乡村内容的记述。
(二)加大方志馆搜集、整理、展示乡村历史文化的力度。各级方志馆加大对反映乡村历史文化、时代风貌等文献、实物的征集,加强对能够反映时代特色、地域特色且具有存史、育人、资政价值的各类物品以及重要实物的征集。创新形式,保护传承村落历史文化,全面展示广东多彩乡村风采。
(三)借助新技术新媒体加强对乡村历史文化的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微视频、微信推文等方式,借助草榴社区 、方志广东微信公众号、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对我省乡村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立体化宣传,讲好广东乡村故事,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同时,借助多彩乡村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情书、影像方志、《广东史志》《当代广东》等及每两年举办一次方志理论研讨活动加强对乡村历史文化的关注、研究、宣传等。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