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城乡差距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由2020年的2.50∶1缩小到2023年的2.36∶1。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机制健全,人才入乡就业创业深入推进,建成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98家,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827家,柔性引才2万多人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年末,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完成率98.15%,全省宅基地登记发证率82.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稳步推进;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省级资金年均规模超300亿元,拓宽农村抵押物范围,开展温室大棚、承包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和担保融资业务。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完善,截至2023年底,建成全国农业现代示范区1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1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9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9个,入库“粤字号”农产品品牌目录2080个。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2021—2023年安排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县奖补资金38.85亿元,全省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70个县(市、区)医共体全覆盖,全省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全省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农村公路列养率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试点地区先行探索成效明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和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地区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等领域改革率先突破,多项经验在全国推广。
(省发展改革委)

